报工伤劳动局给做伤残鉴别吗
报工伤后,劳动局(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会负责进行伤残鉴别。
1.工伤鉴别是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于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进行的一项程序。这一过程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负责,鉴别的范围涵盖了:
劳动能力鉴别。
停工留薪期鉴别确认。
护理等级鉴别。
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别等。
2.当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组织工伤职员进行必要的医疗检查,并依法组成专家组,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别标准提出鉴别建议。
3.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会依据专家组的建议,作出劳动能力鉴别结论,并准时送达有关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员或其直系亲属。
因此,对于问题“报工伤劳动局给做伤残鉴别吗”,答案是一定的。
2、工伤鉴别结果有异议如何解决
找法网提醒,假如对工伤鉴别结果存在异议,可以采取以下手段:
1.申请第三鉴别:
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员对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别结论不服的,有权在收到鉴别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提出第三鉴别申请。
市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作出的第三鉴别结论为最后结论,具备法律效力。
2.申请复查鉴别:自劳动能力鉴别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假如工伤职员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经办机构觉得伤残状况发生了变化,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别申请。
这能够帮助确保工伤职员的权益得到准时、有效的保障。
申请工伤鉴别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申请工伤鉴别的时效是有限制的,具体如下:
1.单位申请时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别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有特殊状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赞同,申请时限可适合延长。
2.个人申请时效: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别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类时效规定确保了工伤职工可以准时获得工伤认定和相应的待遇保障。因此,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防止错过时效而丧失有关权益。